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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度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3-11 发表者:辛西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为支持本科生进一步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,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,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类型

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:

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学校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
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
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、所学专业的技术研发成果、或者学校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等为基础提出申报。

二、申报数量及经费

2015年,我校拟立项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创新训练项目100项左右,创业训练项目、创业实践项目18项左右。创新训练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-2万元/项;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-2万元/项;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4-6万元/项。具体经费情况根据项目实际确定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项目申报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,项目开展时间原则上为1-2年,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。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从已立项2015年“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”(SRF)项目中遴选产生;申报创业训练、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应有创业兴趣并有一定创新训练基础,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该以前期的创新训练(或创新性实验)成果为支撑。

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者范围包括个人或团队,创新训练申报对象为个人或团队(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),创业训练、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对象仅限学生团队(团队成员5人左右),鼓励跨学科、跨年级合作研究,每名学生不能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。

四、具体安排

(一)申报。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学生(团队),请于4月2日前填写《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2)或《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创业训练、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3)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
各学院预审材料并排序,于4月7日前上报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及汇总表(上报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)。

(二)评审。创新训练项目遴选由教务处集中组织,于4月9日-12日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初评,初评通过的项目参加现场答辩,择优遴选。创业训练、创业实践项目遴选由校团委集中组织。

(三)公示立项。公示期无异议后,学校于5月中旬发文公布立项名单,确定资助项目,并报教育部备案。

五、几点说明

(一)每个创新训练项目需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;创业训练、创业实践项目每项原则上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,其中,1名为具有科技开发实力、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导师,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。每位导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
(二)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立足兴趣、强调自主。参加申报项目的个人或团队,须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设计可行性方案,并及时撰写并提交相应材料,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。

(三)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,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、组织工作,严格开展学院项目预审,切实遴选高质量项目。

(四)对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立项事宜如有疑问,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,联系人:李梦境联系电话:87281275,E-mail:shijianke@mail.hzau.edu.cn;对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立项事宜如有疑问,可与校团委联系,联系人:韩伟,联系电话:87282012,E-mail:hzaucc@126.com

教务处

2015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