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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12-24 发表者:辛西 浏览次数:

各系部:

为了进一步调动全院教师热爱教学、创新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5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定的通知》(校发〔2015〕201号)相关要求,经学院研究,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教学质量优秀奖设特等奖1名,一等奖1名,二等奖4名,三等奖4名。

二、评奖条件

1.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全面关心学生成长,获得师生一致好评。

2.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,2015年系统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,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个标准学时。

3.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,主持或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。

4.2015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列学院授课教师前50%。其中,特等奖申报者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分须列学院授课教师前30%。

三、评奖程序

1.个人申请。教师个人依据评选条件向所在系提交申请,准备相关评选材料。

2.民主评教。各系以一定方式开展民主评教活动,教师个人汇报教学履职情况及教学教研业绩。

3.集体推荐。各系依据评奖条件,结合民主评教,向学院推荐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。各系推荐候选人名额如下(约占各系人数16%):计算机科学系4人,计算机应用系3人,生物信息系2人,生物统计系1人。

4.现场评审。学院组织召开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会议,各申报候选人介绍教学任务、教学思想、教学方法、教研项目及相关教学成果。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委员会在查阅材料、听取汇报基础上,开展评选评议并投票确定评选结果。

5.结果使用。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组织表彰奖励。其中特等奖1名推荐学校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评选;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4名分别获评学校教学质量优秀二等奖、三等奖;其他申报候选人评为学院教学质量优秀三等奖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分类推荐,统一评选。遵照统一标准、兼顾公平的原则,学院将候选人申报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系。各系推荐候选人后,由全院统一组织评选。

2.宣传到位,规范程序。学院通过网页、QQ群、邮箱等方式将评选事项告知全院所有教师;各系配合做好宣传发动,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评选,并精心组织民主评教;院系共同负责,坚持标准,规范程序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3.示范带动,整体推进。各系要通过评选活动挖掘和宣传教学优秀典型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;通过评选活动强化教学成果的积累、教学经验的总结及教学团队的建设,整体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。 

五、组织安排

1.2015年12月25日前,学院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委员会,研究通过《博中bz会员登录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的通知》,具体布置评选工作。

2.2015年12月28日前,各系开展民主评教,完成申报候选人推荐。

4.2015年1月7日下午3:00(暂定时间,地点另行通知),学院召开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大会。

5.2015年1月12日前,公布学院评选结果,确定学院评选获奖名单;1月12日推荐参加学校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候选人、学校教学质量优秀二等奖、三等奖人员名单。

6.2016年1月21日,学校召开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评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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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2月24日